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推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及《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贵州省2020 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黔环通〔2020〕76 号精神,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于2021年1月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我公司2020年环境信息进行公告,以接受公众监督。
单位名称: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规模:1×7500t/d熟料新型干法回转窑水泥生产线
企业法人:章锦鸿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水尾镇新场村
一、产品产量及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和污染物的产排情况
(1)企业产品产量及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下表
序号 | 主要原辅料 | 单位 | 消耗及产量 |
石灰石生产 | 石灰石(自产) | t/a | 2978768.8 |
原、辅材料消耗 | 采矿选矿废渣(铁质) | t/a | 16502.4 |
粉煤灰(湿) | t/a | 150.6 |
硫酸渣 | t/a | 45290.8 |
建筑垃圾(硅质材料) | t/a | 78661.3 |
铜冶炼渣选尾矿 | t/a | 5964.3 |
铁矿石 | t/a | 124.2 |
砂岩 | t/a | 305165.4 |
页岩 | t/a | 106629.5 |
电炉水淬渣 | t/a | 2440.8 |
生料产量 | t/a | 3539696.6 |
熟料生产 | 生料耗用 | t/a | 3540824.9 |
煤粉耗用 | t/a | 316074.5 |
熟料产量 | t/a | 2230628.2 |
水泥生产 | M32.5水泥 | t/a | 570277.8 |
PO42.5水泥 | t/a | 1628253.4 |
余热发电 | 发电量 | Kwh/a | 68363355 |
自用电量 | Kwh/a | 3521849 |
能源消耗 | 总用电量 | Kwh/a | 195458996 |
水 | m3/a | 950696 |
(2)污染物的产排情况
水污染物——企业生产过程中厂区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生化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厂区绿化,不外排。
大气污染物——根据2020年4月11日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报告(HB60219019306)及企业2020年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数据,企业窑头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18.85mg/m
3,窑尾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22.02mg/m
3,SO
2最大排放浓度134.93mg/m
3,NO
x最大排放浓度278mg/m
3,汞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0.0123mg/m
3,氨最大排放浓度6.54mg/m
3,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0.41mg/m
3,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限值要求,未有污染物超标现象。
根据2020年4月11日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报告(HB60219019306),生产过程中粉尘产生环节一般排放口收尘设施粉尘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限值(20mg/m
3)要求。
根据2020年4月11日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报告(HB60219019306),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TSP监测结果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
3)要求;无组织废气氨监测结果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
3)要求。
根据2020年4月11日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报告(HB60219019306),,HCl、HF及Hg、Pb、As等重金属能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中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水泥生产各环节中除尘器收下的粉尘,全部返回生产工序,不外排;废弃的物资包装袋、金属废品等送废品公司回收;符合《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废机油(危险废物类别HW08,代码900-217-08),贮存于危废贮存库,部分回用于对润滑要求不高的设备如辊轮、齿轮等设备润滑,不能完全回用的部分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存放与管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噪声——根据2020年7月28日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报告(HB60219019308),企业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区限值要求。
公司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根据企业2020年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数据显示,企业2020年颗粒物年排放量125.3吨(排污许可证总量227.831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163.928吨(排污许可证总量447.73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1338.975吨(排污许可证总量1345.722吨),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当地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审核期间企业无环境违法行为,厂区无明显跑、冒、滴、漏。
二、环保守法情况
公司积极推行环境管理,逐步建立较为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快落后生产工艺的淘汰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和环境管理绩效水平;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行为的发生。
特此公告。
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