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赛作品必须是2010年1月至2013年10月在黔东南范围内拍摄的,反映黔东南美丽的自然美景、优良环境、建设成果、独特人文等内容。重点展示旅游景区、工业园区、城乡建设、新农村建设、节庆活动等欣欣向荣、温馨感人的场面。
2、参赛作品拍摄的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裁剪等适度调整,不得用各种数码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挖补等加工,一经发现将取消比赛资格。
3、参赛作品为原始电子文件,图片文件格式为JPG,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不超过3幅。
4、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时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建议加上50字以为的文字描述。
5、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为了更好的用于网络展示,主办方将对照片尺寸大小做适当的调整修改,仅限于同比例的尺寸大小修改。
6、活动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参展作品用于公益宣传和本地形象宣传为目的发布、展览等宣传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7、参赛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